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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移动餐车项目(重)竞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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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0.28 万元
项目类型
货物类
预算(万元)
14
  • 招标公告

景区移动餐车项目(重)竞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2-03 09:05: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20年景区移动餐车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竞价。

一、项目名称:景区移动餐车项目(重)

二、项目编号: 2020QXSCGB-03(重)

三、采购内容及供货时间:

采购内容:移动餐车2辆,包含餐车配置(冷藏操作台冰箱、五格保温台、橱柜平台、车顶灯箱、防水遮阳棚、洗手池、紫外线消毒灯、灭蝇灯、空调等),需求表详见招标附件1。

供货时间:整个项目工期为30天,要求2021年1月21日前到货交付(以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四、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4万元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具有本项目采购内容的经营范围;

4、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良好的商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公司;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6、其他要求:在南宁青山清竞价采购网(http://www.qxscg.cn)注册成功的供应商。

六、报名及投标截止时间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1日8:00至2020年12月23日18:00。投标人在“南宁青山清竞价采购网(http://www.qxscg.cn)”完成报名(完成报名后有手机短信提示)。

2、竞价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2020年12月23日18:00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南宁青山清竞价采购网(http://www.qxscg.cn),逾期上传的将予以拒收。

七、提供的竞价材料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函(采购需求一览表)

3、服务承诺函

4、类似业绩合同证明材料(2018年1月1日以来)

5、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6、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如为非法定代表人签字需提供)

以上材料需为电子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文件字迹需清晰可见。

八、报价方式及注意事项

1、报价要求:所有类型报单价和总价。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14万元,包括材料费、加工费、运输费、税金等全部费用,超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

2、针对两家及以上数量供应商进入详评,则使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工作。对报价、服务水平和质保开展评分排名,排名靠前的默认为中标供应商。如默认中标供应商无法响应相关要求,采购人有权不接受并顺延下一位供应商或重新采购。

如仅有一家供应商进入详评,则采用综合评议法进行评标工作。

3、供应商必须按照此公告附件中采购需求一览表、服务承诺函编写投标文件材料,如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不符合要求,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捌佰圆整(¥2800.00)(须足额缴纳,采购预算2%)

报价人应于2020年12月23日18:00前以对应的对公账户转账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于投标截止前上传转账凭证,否则做否决报价处理。

开户名称: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南湖支行

  号:0905 0120 3000 9852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项目将于2020年12月23日之后由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凤岭南路6-6号)择期开展评审比选工作。中标公告将在南宁青山清竞价采购网公布,投标人届时可登录平台查询。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本次采购公告及中标公告同时在南宁青山清竞价采购网http://www.qxscg.cn、南宁青秀山-国家AAAAA级风景区http://www.qxsfjq.com(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南路6-6号

联系人及电话:农工  电话:0771-5315587      


附件1 2020年青秀山风景区移动餐车采购需求一览表.xlsx

附件2 服务承诺函.docx

 

 

 

    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