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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苗木采购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苗木采购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廉政建设,结合风景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苗木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副组长:分管园林部工作的公司领导

分管科普科研部工作的公司领导

分管南宁青秀山园林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的公司领导

分管南宁青秀山花卉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的公司领导

分管南宁园博园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苗木采购工作的公司领导

分管财务工作的公司领导

成  员:财务部、园林部、科普科研部、南宁青秀山园林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园建公司)、南宁青秀山花卉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花卉公司)、南宁园博园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园博园公司)等涉及苗木采购工作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组成。

(二)核算工作由财务部1人负责,对苗木采购工作实施核算。

(三)公司苗木采购小组由园林部、园建公司、科普科研部、园博园公司、花卉公司等具体实施苗木采购工作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人员组成。

具体实施苗木采购工作时,分为牵头采购部门和配合采购部门两部分,具体人员构成如下:

1.负责该项苗木采购工作的部门为牵头采购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应含1名中层管理人员及1-2名采购人员负责该项工作。

2.其他采购小组成员部门为配合采购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应含1名(或以上)采购人员参与该项工作。

二、苗木采购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范围:

1.公司自筹资金的苗木采购工作。

2.公司承担的管委会本级财政资金项目的苗木采购工作。

3.管委会委托公司实施的苗木采购工作。

三、苗木采购程序和有关规定

涉及有苗木采购内容的项目或工作,必须经公司党委会或办公会同意实施后方可开展相关采购工作。

苗木采购工作应分为“制定苗木采购意向表→确定苗木上限控制价→形成苗木采购计划表→实施询价采购工作(苗木采购计划上限控制价总金额为5万元以下)或线上采购平台发布采购信息(苗木采购计划上限控制价总金额为5万元及以上)→评标工作(确定苗木供应商)→开展苗木采购工作→苗木验收工作→资金结算→资料存档”九个步骤按次序推进(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各项流程明确权责规定及审核责任,确保采购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一)制定苗木采购意向表

1.意向苗木选定工作

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苗木采购意向表或南宁青秀山风景区苗木采购意向表(详见附件2、附件3)应由牵头采购部门根据具体项目的工作需要提出拟使用的意向苗木,表中应包含但不限于苗木的详细规格、数量、使用地点、所属项目或工作名称、预算资金、苗木价是否为含税包运等信息。

2.苗木采购意向表审核

2.1公司自筹资金:由牵头采购部门拟定《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苗木采购意向表(自筹资金)》(详见附件2),经公司苗木采购领导工作小组审批。

2.2使用管委会本级财政资金或管委会委托公司开展的苗木采购:由牵头采购部门拟定《南宁青秀山风景区苗木采购意向表(本级财政)》(详见附件3),经公司苗木采购领导工作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管委会进行审批。

(二)确定意向苗木采购上限控制价

1.公司自筹资金

1.1常规苗木

牵头采购部门将通过审批的苗木采购意向表内容提供给公司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由第三方审核机构出具意向采购苗木的上限控制价。

1.2非常规苗木

牵头采购部门将通过审批的苗木采购意向表内容提供给公司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由第三方审核机构出具意向采购苗木的上限控制价。

如第三方审核机构无法出具意向采购苗木的上限控制价的,可由第三方审核机构牵头与公司苗木采购小组组成询价小组,通过线上询价或线下询价的方式,针对意向采购苗木开展广泛苗木询价工作。询价小组通过对苗木市场的充分了解,由第三方审核机构出具意向采购苗木的上限控制价。

2.管委会本级财政资金或管委会委托公司开展的苗木采购

2.1常规苗木

牵头采购部门将通过审批的苗木采购意向表内容提供给管委会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由第三方审核机构出具意向采购苗木的上限控制价。

2.2非常规苗木

牵头采购部门将通过审批的苗木采购意向表内容提供给管委会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由第三方审核机构出具意向采购苗木的上限控制价。

如第三方审核机构无法出具意向采购苗木的上限控制价的,可由第三方审核机构牵头与公司苗木采购小组组成询价小组,通过线上询价或线下询价的方式,针对意向采购苗木开展广泛苗木询价工作。询价小组通过对苗木市场的充分了解,由第三方审核机构出具意向采购苗木的上限控制价。

(三)形成苗木采购计划表

由牵头采购部门(子公司、分公司)根据第三方审核机构出具的意向苗木采购上限控制价,形成《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苗木采购计划表》(详见附件4),参照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程序,提交公司审定。

1.苗木采购计划上限控制价总金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经由公司党委会进行审定。

2.苗木采购计划上限控制价总金额在5万元以下,经由公司办公会进行审定。

(四)苗木询价采购工作

1.苗木采购计划上限控制价总金额为5万元以下的,采用询价采购的办法实施工作,询价工作应遵循以下流程:

1.1苗木采购计划表审定通过后,采购小组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应指定人员参与苗木采购工作(牵头采购部门含部门中层管理人员和采购人员各1人、配合采购部门每部门1人),任一采购小组成员都有义务参与协助寻找苗源。

1.2牵头采购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应及时将苗木采购计划、询价信息发布至苗木采购小组线上工作群,便于在询价采购过程中相互监督并及时有效的提出意见和建议。

询价工作应采取公开发布采购信息等方式广泛了解苗木信息,并应遵循“多家询价、多家对比、择优采购”的原则进行。无特殊原因情况下,同一品种规格的苗木,应达到3家及以上苗木商报价,形成对比和竞争;因苗木资源、规格要求等特殊原因,无法找到3家以上报价的,必须在询价资料中详细说明原因。

1.3牵头采购部门(子公司、分公司)负责将询价信息汇总形成《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苗木采购询价表》(详见附件5)及《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苗木询价图片》(详见附件6),待下一步开展评标工作。

2.苗木采购计划上限控制价总金额为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应于南宁青山清竞价采购网(http://www.qxscg.cn)上发布苗木竞价采购信息,按相关流程进行竞价采购。

2.1青山清竞价采购网发布苗木竞价采购信息原则

苗木采购计划中涉及多个品种苗木,非单一苗木商能全部提供的项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拆分发布采购信息处理,原则上同一苗木采购计划中的拆分发布采购信息处理不超过3个标段。

2.2苗木询价采购招标公告及文件的发布

2.2.1苗木询价采购招标公告及文件应由牵头采购部门分管领导审定后方可进行发布。

2.2.2苗木询价采购招标公告及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采购苗木的规格(高度、冠幅、地/胸径等)及上限控制价、采购方式、竞价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明确投标保证金(一般为预算上限控制总价的2%)、开标时间及方式、中标公告发布的地址、苗木供应商竞价材料的具体要求(参照附件7、附件8)等。

2.3苗木询价采购招标相关时限及相关事项

2.3.1采购信息公示、报名及上传投标资料期限为公示之日起(含)往后十个工作日。

2.3.2商家报名后,青山清竞价采购网相关工作管理员需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核并给予报名商家信息回馈,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商家可立即参与报价。

2.4 苗木供应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等,并在销售时有能力出具对应苗木的植物检疫证书。其他要求应在采购招标文件中具体说明。

(五)评标时限、评审组构成

1.评标时限

1.1苗木采购计划上限控制价总金额为5万元以下的苗木采购工作:由牵头采购部门完成询价工作后,整理好询价表及询价图片,形成报价材料,并组织参与此次采购工作的苗木采购小组成员于三个工作日内对报价信息进行评标工作。

1.2苗木采购计划上限控制价总金额为5万元(含)以上的苗木采购工作:每项苗木采购竞价时限结束后,由南宁青山清竞价采购网相关工作管理员进行竞价信息汇总,形成报价材料《南宁青山清竞价采购网信息汇总表》(参考附件9)。原则上应于竞价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提交给牵头采购部门,由牵头采购部门组织负责该项工作的苗木采购小组或专家评审小组于三个工作日内对竞价信息进行评标工作。

2.评审组构成

2.1公司苗木采购评审组

由具体负责该项苗木采购工作的公司苗木采购小组人员5人构成:牵头采购部门的中层管理人员和采购人员各1名、配合采购部门采购人员随机抽选3名(3人均为不同部门人员)。

2.2专家评审组

2.2.1公司自筹资金

由公司设立的外部苗木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选专家2人、负责该项苗木采购工作的牵头采购部门中层管理人员和采购人员各1人、负责该项苗木采购工作的配合采购部门抽选1名,共5人组成该项苗木采购工作的专家评审组。

2.2.2管委会本级财政资金或管委会委托公司实施的苗木采购工作

由公司设立的外部苗木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选专家2人、管委会代表(负责该项工作的相关管理部门)1人、负责该项苗木采购工作的牵头采购部门中层管理人员和采购人员各1人,共5人组成该项苗木采购工作的专家评审组

3.评标方式

常规苗木采购评标工作:苗木询价采购招标上限控制价总金额为20万元以下的,由公司苗木采购评审组进行评标;苗木询价采购招标上限控制价总金额为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视采购资金的来源由相应的专家评审组进行评标。

非常规苗木视采购资金的来源由相应的专家评审组进行评标。

3.1苗木报价信息或竞价信息达2家及以上苗木商的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办法应于苗木询价采购招标文件中详细说明)进行评标。

综合评分法应根据具体需求情况由评审组对于苗木的价格、规格、外观、服务、政策性倾向等指标设立的分值进行综合评分排名(超过3家供应商的仅需列出前3名),由牵头采购部门形成评审意见,填写《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苗木采购定价表》(附件10),报公司苗木采购领导小组审批。

3.2苗木报价信息或竞价信息仅有1家苗木商的情况,采用综合评议法(具体评议办法应于苗木询价采购招标文件中详细说明)进行评标。

实施综合评议法时,评审组每一位成员均需根据苗木的价格、规格、外观、服务等信息充分发表意见,评议该项采购的苗木是否推荐购买,每一位评审组成员均有1票否决权。评审结束后由牵头采购部门形成评审意见,如推荐购买则填写《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苗木采购定价表》(附件10),报公司苗木采购领导小组审批。如不推荐购买,应形成不推荐购买意见,报公司苗木采购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六)苗木采购工作

苗木采购定价表审批通过后:未经由青山清竞价采购网询价采购的苗木可由牵头采购部门实施采购工作;经由青山清竞价采购网询价采购的苗木需在该网站和青秀山官网上公示中标通知,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方可由牵头采购部门实施采购工作。

实施苗木采购工作过程中,必须与苗木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采购金额、品种、规格、数量、权责等具体信息。

1.常规苗木的采购

牵头采购部门可根据审批的苗木采购定价表,结合实际需要具体实施采购工作。

2.非常规苗木的采购

牵头采购部门可根据审批的苗木采购定价表,结合实际需要具体实施采购工作。

涉及到大规格苗木或需现场再次确认的苗木,由牵头采购部门指派2人或以上人员去现场确认苗木真实性以及生长情况,并于现场标记所需采购的苗木。

(七)苗木验收工作

1.现场验收

采购的苗木运抵种植点后,由牵头采购部门(子公司、分公司)组织2名(含2名)以上技术人员进行现场验收,验收人员需确认到场苗木的规格、数量、土团完整度等苗木质量情况,做好记录及拍照,苗木图片需反映苗木实际质量情况,并将验收情况汇总形成《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苗木验收单》(详见附件11)及《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苗木验收图片》(详见附件12),验收人员签名并报部门(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

2.验收要求

2.1小灌木草花类,要求同一批次苗木使用统一衡量工具,可以使用但不限于标尺、矿泉水瓶等能清晰对比出苗木规格的物品,放在苗木两侧较清晰的方位作为参照物,进行水平拍照;

2.2大灌木乔木类,统一使用标尺、树茎尺作为测量工具,放在苗木两侧较清晰的方位作为参照物,照片内应包含完整土团、冠幅、高度等;

2.3图片要求,图片中苗木应占据画幅70%以上,能清晰清楚的展示出苗木的形态、规格等内容,每种植物至少需要两张以上不同角度验收图片。

3.验收苗木存在质量问题

应由具体牵头采购部门与苗木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商议,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采购小组成员决定是否采取退换货、扣减相应苗木金额或者按照约定执行违约处理,并填写《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问题苗木处理单》(详见附件13、附件14)。

4.监督查验

牵头采购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将苗木验收材料发布至采购小组线上工作群,采购小组其他成员可进行抽查和验收,确保苗木数量、质量符合采购要求。

(八)结算

苗木验收完成后,填写《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苗木采购结算表》(详见附件15),并附上苗木采购意向表、苗木采购计划表、苗木采购定价表(含图片)、苗木验收表及验收图片等资料,由牵头采购部门(子公司、分公司)人员、配合采购部门(子公司、分公司)人员、核算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报公司苗木采购领导工作小组审批,凭苗木采购结算表办理相关结算工作。

(九) 资料归档

苗木采购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确保资料完备,并及时归档,由牵头采购部门(子公司、分公司)保存。

四、苗木供应商管理

(一)苗木供应商星级评定及待遇

1.一星级苗木供应商

苗木供应商初始注册账号均为1星,不享受任何优惠待遇;

2.二星级苗木供应商

苗木供应商成功完成5次以上交易,或者交易合同价款达到50万以上的可升级为2星级账号。2星级账号可享受投标质保金降低至1%;

3.三星级苗木供应商

苗木供应商成功完成10次以上交易,或者交易合同价款达到100万以上的,升级成为3星级账号。3星级账号享受投标质保金全免;评标价=投标价*(100%-5%)的优惠待遇;

4.特级苗木供应商

苗木供应商成功完成20次以上交易,或者交易合同价款达到200万以上的,可升级成为特级供应商,享受投标质保金全免;评标价=投标价*(100%-5%);并可以免费在青山清竞价采购平台和青秀山官网首页免费投放供应商相应业务广告。

(二)供应商违约情况及违约处理方法

1.违约情况

苗木商在中标后,据不予配合签订采购合同的;签订采购合同后,非不可抗拒因素未能按照合同条约履行合同条款的,包括但不限于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供货、货物规格不达标以及未能履行其他商务要求等情况。

2.违约处理

2.1初次产生违约情况的苗木供应商,合同签订前产生的违约扣除该次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产生的违约,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另从即日起取消三个月内的投标资格,并进行降级处理;

2.2第二次产生违约情况的苗木供应商,合同签订前产生的违约扣除该次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产生的违约,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另从即日起取消半年内的投标资格,并进行降级处理;

2.3第三次产生违约情况的苗木供应商,合同签订前产生的违约扣除该次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产生的违约,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另从即日起列入黑名单,做删号处理,并永不与该苗木供应商进行任何商业交易。

2.4由于苗木供应商产生的违约情况,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或严重影响相关项目实施进度的,将根据合同约定进行严肃处理,并从即日起列入黑名单,做删号处理,永不与该苗木供应商进行任何商业交易。

五、问责管理

公司将对苗木采购工作中执行不到位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班组及个人参照《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问责管理暂行办法》进行问责处理。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其他采购工作参照本办法修订执行。

              

                                 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