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现就景区基础设施维护工作-观音禅寺平台亭廊维修工程材料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竞价。
一、项目名称:景区基础设施维护工作-观音禅寺平台亭廊维修工程材料(竹木地板)采购工作
项目编号:2021QXS—YJGS—06
三、采购内容数量及供货时间:
序号 | 项目 名称 | 规 格 | 数 量 | 单位 | 上控价 (元/单价) | 经费预算 (元) | 备注 |
1 | 户外竹木地板(成品) | 厚度20mm | 500 | ㎡ | 215 | 107500 | 单价包含税费、运费、卸货等相应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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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7500 |
预计8月上旬需要供货完毕(以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在本网站存在违约或者失信行为而被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6.其他要求:在南宁青山清竞价采购网(http://www.qxscg.cn)注册成功的供应商。
五、报名及投标截止时间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7日8:00至2021年8月2日18:00。投标人在“南宁青山清竞价采购网(http://www.qxscg.cn)”完成报名(完成报名后有手机短信提示)。
2、竞价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2021年8月2日18:00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南宁青山清竞价采购(http://www.qxscg.cn),逾期上传的将予以拒收。
六、提供的竞价材料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函
3、投标保证金回单复印件
4、售后服务承诺函(格式自拟)
5、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为电子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报价方式
1、报价要求:所有类型报单价和总价。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10.75万元,包括材料费、运输费、税金等全部费用,超出单价及总价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
2、该工作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工作,对商品报价、供货时间和售后服务开展评分排名,排名靠前的默认为中标供应商。如默认中标供应商无法响应相关要求,采购人有权不接受并顺延下一位供应商或重新采购。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报价人应于2021年8月2日18:00前从报价人对应的对公账户转账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于投标截止前上传转账凭证,否则做否决报价处理。
开户名称:南宁青秀山园林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市中新路支行
帐 号:4500 1604 7890 5250 1151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项目将于2021年8月3日至8月5日择期在凤岭南路6-6号办公楼开展评审比选工作。中标公告将在南宁青山清竞价采购网公布,投标人届时可登录平台查询。
十、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南宁青秀山园林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南路6-6号
联系人及电话:曾工 0771-5560132
南宁青秀山园林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