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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代理租赁物欠租诉讼案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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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预算(万元)
13.55
  • 招标公告

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代理租赁物欠租诉讼案件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3-08 15:32:05

 

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对景区内租赁物欠交租金等问题,向南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现通过公开招聘的形式向社会聘请律师事务所代理该案件。

一、项目名称:

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聘请律师所代理租赁物欠交租金及滞纳金诉讼案项目。

二、项目编号HQFWB-2021-03-01

三、追讨标的额

1、租赁物A欠租金额:1271608.49元

2、租赁物B欠租金额:1055034.28元

3、拖欠租金的滞纳金以法院最终审理判决的金额为主。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符合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

2、律师事务所需成立时间10年以上,注册执业律师人数在15人以上。

3、案件主办人有3年以上执业资格,熟悉经济纠纷案件,且代理期间不得更换主办人。

三、报名及截止时间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8日8:00至2021年3月12日18:00。投标人在“南宁青山清竞价采购网(http://www.qxscg.cn)”完成报名(完成报名后有手机短信提示)。

2、竞价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2021年3月12日18:00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南宁青山清竞价采购网(http://www.qxscg.cn),逾期上传的将予以拒收。

六、提供的竞价材料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函(不超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列明代理案件收费可下浮系数)

3、解决方案

4、2019年-2020年相关代理案例及结果

5、律师所及主办律师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为电子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报价方式

1、报价要求:不超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相关规定,列明收费可下浮系数。

2、该工作采用公开竞价方式,使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工作,对代理案件报价、解决方案和2019年-2020年相关代理案例及结果开展评分排名,对报价低(代理收费下浮系数大)、排名靠前的默认为中标方。如默认中标方无法响应相关要求,案件委托人有权不接受并顺延下一位中标方。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项目将于2021年3月15日之后由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择期在公司1楼101室(凤岭南路6-6号)开展评审比选工作。中标公告将在南宁青山清竞价采购网公布,投标人届时可登录平台查询。

九、网上查询地址

本次委托公告及中标公告同时在南宁青山清竞价采购网http://www.qxscg.cn、南宁青秀山-国家AAAAA级风景区http://www.qxsfjq.com、(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十、业务咨询

委托单位: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南路6-6号

联系人及电话:李经理      电话:0771-5713861     

 

 

 

    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