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采购公告> 详情

青秀山公司对24辆新能源电动观光车挂网转让公告

253 人围观

保证金 0 万元
项目类型
服务类
预算(万元)
8.46
  • 招标公告

青秀山公司对24辆新能源电动观光车挂网转让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5-08 10:28: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等规定,现就青秀山公司对24辆新能源电动观光车挂网转让进行公开竞价,欢迎符合条件的收购商前来竞价。

一、项目名称: 青秀山公司对24辆新能源电动观光车挂网转让

二、项目编号:2026QXS-HQFWB-3

三、内容:本次对青秀山公司现有的24辆新能源电动观光车进行公开竞价(转让),该批车辆已办理停运手续证件齐全,车容车貌良好。现停放于青秀山景区内部停车场本次竞价的24辆新能源电动观光车经北京建亚恒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26年度评估,24辆新能源电动观光车平均评估单价为3525元/台

四、看样时间2026511-12日每天9:00—18:00止

五、限控制单价 3525/,最终以价高者得。

六、支付方式:最终以实际标价*数量为准,一次性支付。

七、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八、报价要求:

1.以上报价为我公司净收价,即中标单位需自行负责车辆转运清理现场垃圾及承担本次清运所有相关一切费用。

2.报价应包含所有税费、发票、人工、运输、垃圾清理、保险等一切费用。

3.本次竞价设有下限控制价,低于下限控制价的报价将视为无效。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九、竞价人的资格要求:

1)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有效)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竞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标。

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也不接受未获取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竞标。

 

5)在本网站存在违约或者失信行为而被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个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6)其他要求:在南宁青山清竞价采购网(http://www.qxscg.cn)注册成功的供应商。

十、竞价文件的获取:

1.发放时间:20265909:00至202651418:00止

2.发放网站:南宁青山清竞价采购网(http://www.qxscg.cn)

十一、竞价截止时间和地点:

竞价人应于202651418:00止,将竞价文件上传至南宁青山清竞价采购网(http://www.qxscg.cn),逾期上传的将予以拒收。

十二、评审时间及地点:

本次竞价将于20265158:30,由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小组择期在公司101会议室(凤岭南路6-6号)开展评审工作,中选公告最迟51518:00时前公布在青山清竞价采购网的中选公告模块。竞价人届时登录平台开展查询工作。

十三、网上查询地址:

本次竞价采购公告及中选公告在南宁青山清竞价采购网(http://www.qxscg.cn)发布。

十四、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南路6-6号

联系人及电话:何工 0771-5560667              

 

 

                    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