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职工食堂米面油副食品调料供应配送服务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竞价。
一、项目名称:
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职工食堂米面油副食品调料供应配送服务。
二、项目编号: 2020QXS-HQFWB-HW05
三、采购内容及供货时间:
(一)合同期限:1年。
(二)配送地点:北门职工食堂、西门职工食堂。
(三)货款结算方式:每月结算一次,先送货后结算。
(四)配送品种:米、面、油、副食品、调料等。
四、职工食堂就餐人数:
1.北门职工食堂就餐人数约550人;2.西门食堂就餐人数约120人。
五、选定食品配送公司的方式
根据《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南宁青山清竞价采购网(http://www.qxscg.cn)上发布招标信息,按相关流程进行竞价采购。 选取中标人数量:米面油、调料副食品配送商1个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也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原件以备查验)。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经营范围必须具有米、面、油、副食品配送等相关项目.
3.投标人必须具备自有厢式运输车辆。
4.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七、报名及投标截止时间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4日8:00至2020年12月27日18:00。投标人在“南宁青山清竞价采购网(http://www.qxscg.cn)”完成报名(完成报名后有手机短信提示)。
2、竞价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2020年12月27日18:00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南宁青山清竞价采购网(http://www.qxscg.cn),逾期上传的将予以拒收。
八、提供的报价材料要求(详见附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函
3、服务承诺函
4、类似业绩合同证明材料等
以上材料需为电子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九、报价方式
1、报价要求:下浮系数、食材单价。报价已包括食材费、加工费、运输费、税金等全部费用,超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
2、该工作采用使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工作,对报价、食品安全质量和服务水平开展评分排名,排名靠前的默认为中标供应商。如默认中标供应商无法响应相关要求,采购人有权不接受并顺延下一位供应商或重新采购。
十、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报价人应于2020年12月27日18:00前以对应的对公账户转账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于投标截止前上传转账凭证,否则做否决报价处理。
开户名称: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南湖支行
帐 号:0905 0120 3000 9852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项目将于2020年12月28日8:30之后由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择期在公司3楼会议室(凤岭南路6-6号)开展评审比选工作。中标公告将在南宁青山清竞价采购网公布,投标人届时可登录平台查询。
十二、网上查询地址
本次采购公告及中标公告同时在南宁青山清竞价采购网http://www.qxscg.cn、南宁青秀山-国家AAAAA级风景区http://www.qxsfjq.com、(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南路6-6号
联系人及电话:李女士 电话:13607719091
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