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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青秀山新村东部-下埌村西部生态修复工程—绿化种植工作(塔塔花园苗木采购及种植工作)临时用工服务(项目编号:2024QXS-YLB-RG1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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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0.1 万元
项目类型
服务类
预算(万元)
7.5
  • 招标公告

2024年青秀山新村东部-下埌村西部生态修复工程—绿化种植工作(塔塔花园苗木采购及种植工作)临时用工服务(项目编号:2024QXS-YLB-RG14)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7-19 08:53:42

一、项目名称:

2024年青秀山新村东部-下埌村西部生态修复工程—绿化种植工作(塔塔花园苗木采购及种植工作)临时用工服务

项目编号:2024QXS-YLB-RG14

项目地点:南宁青秀山风景区内

二、服务内容及范围

2.1服务内容

2.1.1提供项目所需临时用工。

2.1.2配合采购方做好临时用工管理工作。               

2.1.3完成项目要求的相关工作。

2.1.4提供采购方需要的相关资料等。

2.2服务范围

项目所涉及的相关区域。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暂定为 3个月,具体期限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四、工作内容和要求

具体事项

工作要求

备 注

 

 

 

 

 

 

 

 

人员配备

1.中标方管理人员要求

中标方至少派驻一名项目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中标方派出的临时工,配合采购方完成项目指标及考勤结算等工作。

管理人员必须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熟练掌握业务流程和标准。熟悉并遵守青秀山风景区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中标方临时工要求

临时工必须年满18周岁,男性不超过60岁,女性不超过50岁,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能胜任长时间的户外体力工作,并具备基础的种植养护水平及必要的沟通能力。临时工须分小组管理,每组不超过20人,从中选出一名组长。组长业务水平应高于小组其他临时工,与小组其他临时工同工同酬,同时协助采购方监督项目各项工作质量。

 

 

 

 

 

 

未达到工作要求的临时工一率不纳入当日考勤。

 

 

工作内容

1.积极配合开展项目场地平整、清理、打扫等工作。

2.在规定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苗木种植、淋水、施肥等工作。

3.绿化垃圾清理等。

4.其他项目相关工作

 

劳动工具根据每日工作情况,由中标方自备。

 

 

 

 

出勤

1.采购方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用工人数提前 1 日告知中标方,由中标方按需组织相应的临时用工。

2.采购方单日用工量原则上不超过130人,如超130人,采购方应与中标方提前充分沟通。

3.实际出勤率必须达到采购方要求用工数的90%以上,如当日出勤率≤90%则为当日出勤率不达标。

4.原则上每日工作8小时(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可按项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工作时间。如遇项目赶工、苗木大量到场等特殊情况,中标方应按采购方要求适当调整或延长工作时间。

  5.配合采购方现场管理人员做好临时工考勤工作。

 

出勤率=实际出工数/需求出工数。出勤率≤90%的当日出勤不达标。

 

 

 

 

 

劳动纪律

1.严格遵守青秀山风景区的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

2.中标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如捡拾到游客遗失的财物必须归还失主,如私自占有游客遗失财物造成景区负面影响的,采购方有权向中标方进行追偿,情节严重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3.保持景区干净整洁,不随地丢弃废弃物,入园车辆不携带泥土轮迹、无抛撒物。

4.不着奇装异服、拖鞋等不适合绿化施工的装备上岗。

5.工作期间不吸烟、不饮酒,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因中标方原因造成景区景观或其它设备损坏的,中标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工作期间如有迟到早退、消极怠工、穿拖鞋、饮酒等情况的临时工,采购方直接于现场做退工处理,不纳入当日考勤。

 

 

 

 

 

 

 

安全生产

1.中标方必须重视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派出人员的生产安全负全责,确保不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2.路边作业必须按规定做好防护措施,穿反光服,作业区域放置警示标志(作业点来车方向后不低于50米的位置,弯道或视线不好的地方须增设警示标志),必要时放置安全护栏。

3.禁止在景区范围内使用明火。

4.做好安全生产和人员日常管理工作。组织人员学习与青秀山公司工作有关的安全生产制度和组织相关培训,强调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并做好记录。

5.采购方不提供工作车辆,中标方如有用车需要须自行准备工作车辆。入园车辆必须提前向采购方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方可入园。入园车辆须遵守景区道路交通安全规定规范使用车辆,严格按景区规定线路、车道及限速(30公里/小时)行驶。行驶过程中严禁随意变道,严禁超车,下坡时须挂一档驾驶。严禁车辆违章装载,严禁超载,严禁人货混装。车辆因工作原因在非停车区域或道路边临时停放时,司机不能离车,须在车前、后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做好安全防护。非工作原因车辆不允许停放在非停车区域。每次用车前必须做好车辆自检,杜绝带故障上路。


五、其他说明

1.中标方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者转包。

2.中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景区内设置收费项目。

3.中标方累计三次违反相关工作要求的,采购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因中标方原因严重影响采购方工作进度的,中标方须按中选价的15% 赔偿。

4.若中标方日出勤人数不足60%,采购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5.如第一竞价人终止服务采购方可视项目进度情况,有权将该标的顺延至符合条件的第二竞价人实施(以此类推)或重新竞价。

6.采购方不提供办公地点、仓库、食宿场所。 

六、竞价文件的获取:

1.发放时间:2024年7月19日8:00至2024年7月23日18:00

2.发放网站:南宁青山清竞价采购网(http://www.qxscg.cn)。

七、竞价截止时间和地点:

竞价人应于2024年7月23日18:00前,将竞价文件上传至南宁青山清竞价采购网(http://www.qxscg.cn),逾期上传的将予以拒收。

八、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竞价人应于2024年7月23日18:00前从报价人对应的对公账户转账到以下指定的竞价保证金专用账户,并于竞价截止前上传转账凭证,否则做否决报价处理。

开户名称: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教育支行

帐    号:8000 2278 5100 062

九、评审时间及地点:

本次竞价采购将于2024年7月24日至30日工作日,由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评审小组择期在公司会议室(凤岭南路6-6号)开展评审工作,评审结果公告最迟于7月31日18:00前公布在南宁青山清竞价采购网的评审结果公告模块。竞价人届时登录平台开展查询工作。

十、投标方相关材料及要求

投标方须提供有投标资质的相关材料(营业执照、临时工人员名单、服务承诺书等)。

材料名称

要求

备注

营业执照

须具备有相关劳务资质

电子版/纸质版备存

临时工人员名单

附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

电子版/纸质版备存

服务承诺书

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电子版/纸质版备存

 

十一、计费方式及报价

1.临时用工上限控制价为150元/日(8小时/日),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中标方临时工工资、保险和管理费、税金、基本服务费、交通费及其他一切费用。

2.项目所需临时用工约为500个工,具体以实际出勤数为准,上限控制总价为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75000.00元)

3.超出上限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所有组长和临时工均按同一个单价报价。最终结算费用以实际发生用工量结算,结算金额不得超过上限控制价。最终结算金额以整数结算(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十二、用工统计与结算

1.用工统计

每日出工人数以签证后的现场确认单《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临时用工现场确认单》为准(附件1)。

2.结算付款

本项目无预付款,最终结算金额以签证后的《人工费结算清单》为准(附件2)。

3.结算转账

中标方须提供相应对公账户,项目结算以公对公形式转账。

附件:

1.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临时用工现场确认单

2.人工费结算清单

十三、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1.评审原则

(1)评委组成:本次竞价采购项目的评审小组由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牵头采购部门2人,其他相关采购部门3人,组成本次服务评审小组。

(2)评审依据:评委将以竞价文件为评审依据,对竞价人的报价、业绩及服务承诺按百分制打分。其中价格分60分,业绩分24分,服务承诺分16分。

(3)评审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

(4)本项目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1价格分……………………………………………………………………………60分

1.1.1总报价:以进入评审的最低的报价为55分。

 

 

 

有效报价人最低报价金额(元)

     某有效报价人价格分=                              × 55分

                           某有效报价人报价金额(元)

 

1.1.2加班超时单价:以进入评审的最低的报价为5分。

 

有效报价人最低报价金额(元)

某有效报价人价格分=                                   × 5分

                             某有效报价人报价金额(元)

 

1.2业绩及服务承诺分………………………………………………………………40分

注:业绩分24分(需提供相关证明,2022-2024年提供的园林、农业、绿化养护等相关的劳务服务合同,合同金额需与发票金额相对应)

1.2.1满足业绩分基本要求,能提供3笔及以上合同及相应的发票,至少有一笔合同金额达8万以上,合同累计金额≥20万以上………………………………………………20分

 

1.2.2满足以上条款的前提下,每增加一笔≥10万的有效合同加2分,最高4分………………………………………………………………………………………………4分

注:服务承诺分16分(竞价中所承诺内容一并列入合同条款内)

1.2.3根据竞价方自身实力提交合理的服务承诺,确保可提前多少小时内做到组织多少人等的高效用工方案进行评分…………………………………………………………0-4分

1.2.4根据竞价方提交工作中如何确保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的有效措施方案进行评分…………………………………………………………………………………………0-6分

1.2.5根据竞价方提交安全生产保证条款,承诺项目工作中,如何提高工作人员安全保障措施的方案进行评分…………………………………………………………………0-6分

 

总得分=1.1+1.2

 

 2.评审结果候选人推荐原则

评审小组将根据评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根据所提供的图片信息所展示的优劣来确定排列次序)推荐中选候选人。竞价采购单位应当确定评审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为中选人。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约定条款中所规定的服务内容的,竞价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候选人为中选人。排名第二的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竞价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候选人为中选人。

十四、网上查询地址:

本次竞价采购公告及中选公告在南宁青山清竞价采购网(http://www.qxscg.cn)发布。

十五、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南路6-6号

联系人及电话:苏工 0771-5560650         

 

                                                                    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