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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视频监控系统优化提升项目(监控传输设备及辅材工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4QXS-YJZX-HW02)更正公告

时间:2024/06/19 16:59:00   浏览次数:2136

一、项目名称:景区视频监控系统优化提升项目(监控传输设备及辅材工具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QXS-YJZX-HW02

三、采购单位: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四、采购预算价:¥176676.25

五、采购方式:公开采购

六、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接收响应文件时间:202461808:00至202462118:00

七、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南宁青山清竞价采购网(www.qxscg.cn)

八、更正信息

(一)更正信息: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二)更正理由为进一步提高供应商参与度,降低项目响应限制,采购人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景区视频监控系统优化提升项目(监控传输设备及辅材工具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评分细则进行更正,并对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时间评审时间进行相应的延期调整

具体更正事项如下:

1.将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中的评分细则“若供应商可提供产品1“400万全彩筒型摄像机”设备对应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供货证明,授权文件以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加3分;若供应商可提供产品2-4、6-10设备对应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供货证明,授权文件以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加3分,此项最多加6分。”更正为“若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时或在供货前(如供货前提供需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提供产品1“400万全彩筒型摄像机”设备对应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供货证明,授权文件以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加3分;若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时或在供货前(如供货前提供需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提供产品2-4、6-10设备对应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供货证明,授权文件以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加3分,此项最多加6分。”

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延长至202462618:00(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62618:00(北京时间)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62618:00(北京时间)

5.评审时间延期至:2024627(星期9:00以

其余内容不变。由此给各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联系方式

采购: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青秀区凤岭南路6-6号

联系人及电话:王工 15240664817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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