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等规定,现就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景区反恐装备设施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3年青秀山风景区反恐装备设施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QXS-BWB - HW01
三、采购内容、数量及供货时间:
采购内容:为青秀山风景区采购执法记录仪、肩灯、电子哨、无线对讲机基站等反恐装备设施一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通过货物验收。
四、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捌万玖仟元整(¥289000.00元)。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范围必须具备本次采购内容经营业务范围,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的投标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6、在本网站存在违约或者失信行为而被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7、其他要求:在南宁青山清竞价采购网(http://www.qxscg.cn)注册成功的供应商。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1、发放时间:2023年10月27日08:00至2023年11月1日18:00止。
2、发放网站:南宁青山清竞价采购网(http://www.qxscg.cn)
七、截止时间:
1、投标人应于2023年11月1 日18:00前,将投标文件(盖章扫描版)上传至南宁青山清竞价采购网(http://www.qxscg.cn),逾期上传的将予以拒收。
2、投标人应于2023年11月1日18:00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提交到以下地址:南宁青秀区凤岭南路6-6号。
3、网上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应一致,如果不一致,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报价人应于2023年11月1日18:00前从投标人对应的对公账户转账到以下指定的竞价保证金专用账户,并于竞价截止前上传转账凭证,否则做否决报价处理。
开户名称: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教育支行
账 号:8000 2278 5100 062
九、评审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23年11月2日(星期四)9:00之后,由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购小组择期在公司(凤岭南路6-6号)开展评审工作,评审结果在青山清竞价采购网上公布。
十、评审方式:
综合评分法。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本次采购公告及评审结果公告在南宁青山清竞价采购网(http://www.qxscg.cn)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青秀区凤岭南路6-6号
联系人及电话:梁工 077--5772941
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