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2023年兰花景观营造工作—青秀山风景区5-9月份兰花布置工作临时用工服务
项目编号:2023QXS-YLB-RG08
项目地点:南宁青秀山风景区(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南路6-6号)
二、服务内容及范围
2.1服务内容
2.1.1提供项目所需临时用工。
2.1.2配合采购方做好临时用工管理工作。
2.1.3完成项目要求的相关工作。
2.1.4提供采购方需要的相关资料等。
2.2服务范围
项目所涉及的相关区域。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暂定为3个月,具体期限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四、工作内容和要求
五、其他说明
1.中标方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者转包,签订《不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转包承诺书》。
2.中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景区内设置收费项目。
3.中标方须与采购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4.中标方累计三次违反相关工作要求的,采购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因中标方原因严重影响采购方工作进度的,中标方须按中选价的15%赔偿。
5.若中标方日出勤人数不足60%,采购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6.如第一竞价人终止服务采购方可视项目进度情况,有权将该标的顺延至符合条件的第二竞价人实施(以此类推)或重新竞价。
7.采购方不提供办公地点、仓库、食宿场所。
六、竞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1.发放时间:2023年7月21日8:00-2023年7月25日18:00
2.发放网站:南宁青山清竞价采购网(http://www.qxscg.cn)。
七、竞价截止时间和地点:
竞价人应于2023年7月25日18:00前,将竞价文件上传至南宁青山清竞价采购网(http://www.qxscg.cn),逾期上传的将予以拒收。
★八、竞价保证金(人民币):玖佰元整(¥900.00)
竞价人应于2023年7月25日18:00前从报价人对应的对公账户转账到以下指定的竞价保证金专用账户,并于竞价截止前上传转账凭证,否则做否决报价处理。
开户名称: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教育支行
帐 号:8000 2278 5100 062
九、评审时间及地点:
本次竞价采购将于2023年7月26日至7月27日,由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评审小组择期在公司会议室(凤岭南路6-6号)开展评审工作,评审结果公告最迟于7月28日18:00时前公布在南宁青山清竞价采购网的评审结果公告模块。竞价人届时登录平台开展查询工作。
十、投标方相关材料及要求
★投标方须提供有投标资质的相关材料(如营业执照、临时工人员名单、服务承诺书等)。
材料名称 | 要求 | 备注 |
营业执照 | 须具备有相关劳务资质 | |
临时工人员名单 | 附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 | 电子版/纸质版备存 |
服务承诺书 | 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 电子版/纸质版备存 |
十一、计费方式及报价
1.临时用工上限控制价为150元/日(8小时/日),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中标方临时工工资、保险和管理费、税金、基本服务费、交通费及其他一切费用。
2.加班费用上限控制价为25元/小时,最终以临时用工现场确认单作为结算依据。
3.项目所需临时用工约为300个工,具体以实际出勤数为准,上限控制总价为 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00)。
4.超出上限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所有组长和临时工均按同一个单价报价。最终结算费用以实际发生用工量结算,结算金额不得超过上限控制价。最终结算金额以整数结算(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十二、用工统计与结算
1.用工统计
每日出工人数以签证后的现场确认单《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临时用工现场确认单》为准(附件1)。
2.结算付款
本项目无预付款,最终结算金额以签证后的《人工费结算清单》为准(附件2)。
3.结算转账
中标方须提供相应对公账户,项目结算以公对公形式转账。
附件:
1.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临时用工现场确认单
2.人工费结算清单
十三、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1.评审原则
(1)评委组成:本次竞价采购项目的评审小组由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牵头采购部门2人,公司办1人,资产管理部1人,其他相关采购部门1人,组成本次服务评审小组。
(2)评审依据:评委将以竞价采购文件为评审依据,对竞价人的报价、资质及服务承诺按百分制打分。其中价格分60分,资质及服务承诺分40分。
(3)评审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
(4)本项目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或综合评议法
2.评审方法
(1)对进入详评有两家及以上的,采用综合评分法。
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1价格分…………………………………………………………………………………60分
1.1.1以进入评审的最低的报价为60分。
有效报价人最低报价金额(元)
1.1.2某有效报价人价格分= × 60分
某有效报价人报价金额(元)
1.2资质及服务承诺分……………………………………………………………………40分
评分项目 | 档次 | 年度履约次数 | 合同累计金额 | 评分标准 | 备注 |
资质分(2021-2022年提供的劳务服务,需提供相关证明,合同需与发票相对应)最高30分 | 第一档 | ≥10笔 | ≥150万 | 30分 | |
第二档 | ≥5笔 | ≥100万 | 20分 | 至少有一笔合同金额达40万以上 | |
第三档 | ≥3笔 | ≥50万 | 10分 | 至少有一笔合同金额达30万以上 | |
服务承诺分(最高10分) | 档次 | 如遇特殊工作要求,采购方需临时增加用工 | 评分标准 | 备注 | |
第一档 | 响应时间 | 1天 | 10分 | ||
第二档 | 响应时间 | 2天 | 5分 | 可在2天内追加临时用工 | |
第三档 | 响应时间 | 3天 | 3分 | 可在3天内追加临时用工 |
总得分=1.1+1.2
(2)仅有一家进入详评的情况,使用综合评议法。
评审组每一位成员均需根据服务的价格、服务等信息充分发表意见,评议该项采购服务是否推荐购买,每一位评审组成员均有1票否决权。
3.评审结果候选人推荐原则
评审小组将根据评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根据所提供的图片信息所展示的优劣来确定排列次序)推荐中选候选人。竞价采购单位应当确定评审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为中选人。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约定条款中所规定的服务内容的,竞价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候选人为中选人。排名第二的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竞价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候选人为中选人。
十四、网上查询地址:
本次竞价公告及中选公告在南宁青山清竞价采购网(http://www.qxscg.cn)发布。
十五、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南路6-6号
联系人及电话:杨工 0771-5560650
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