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青秀山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代理租赁物
欠交租金及违约金诉讼案项目
(项目编号: 2022QXS-XXZX-HW06)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等规定,现就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聘请律师事务所代理租赁物欠交租金及违约金诉讼案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竞价。
一、项目名称: 2023年青秀山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代理租赁物欠交租金及违约金诉讼案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3QXS-ZCGLB-FW01
三、采购服务内容:
作为青秀山公司本次租赁物欠交租金及违约金诉讼案的委托代理人解答青秀山公司提出的与本次案件相关的法律咨询,代理青秀山公司参加听证、诉讼,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提请回避、撤诉,进行调解、和解,申请执行,代为阅卷,代为调查取证,代为投诉举报,代为签收法律文书等。
四、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捌仟贰佰伍拾伍元捌角伍分(¥158255.85元。此项目预算以欠租金金额按比例算出,违约金由法院最终审理判决,不计入律师代理费预算中)。
五、竞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范围必须具备本次采购内容经营业务范围,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的竞价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4、竞价人须是具有符合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
5、竞价人律师事务所需成立时间10年以上,注册执业律师人数在15人以上。
6、竞价人律师事务的案件主办人有3年以上执业资格,熟悉经济纠纷案件,且代理期间不得更换主办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9、在本网站存在违约或者失信行为而被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10、其他要求:在南宁青山清竞价采购网(http://www.qxscg.cn)注册成功的供应商。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1.发放时间:2023年7月7日08:00至2023年7月12日18:00止。
2.发放网站:南宁青山清竞价采购网(http://www.qxscg.cn)
七、提供的竞价材料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函(不超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列明代理案件收费可下浮系数)
3、解决方案
4、2021年-2022年相关代理案例及结果
5、律师所及主办律师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为电子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在南宁青山清竞价采购网上成功进行报名并报价的竞价人,需在本次采购评审2023年7月13日(星期四)9:00开始前递交纸质版材料一份至南宁市凤岭南路6-6号青秀山种苗基地办公室101室 刘慧瑾 0771-5713861)。
八、截止时间:
竞价人应于2023年7月12日18:00前,将竞价文件上传至南宁青山清竞价采购网(http://www.qxscg.cn),逾期上传的将予以拒收。
九、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报价人应于2023年7月12日18:00前从竞价人对应的对公账户转账到以下指定的竞价保证金专用账户,并于竞价截止前上传转账凭证,否则做否决报价处理。
开户名称: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教育支行
帐 号:8000 2278 5100 062
十、评审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23年7月13日(星期四)9:00之后,由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购小组择期在公司(凤岭南路6-6号)开展评审工作,评审结果在青山清竞价采购网上公布。
十一、评审方式:
综合评分法,针对两家及以上进入详评的情况使用。
综合评议法,针对仅有一家进入详评的情况使用。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本次采购公告及评审结果公告在南宁青山清竞价采购网(http://www.qxscg.cn)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 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南宁青秀区凤岭南路6-6号
联系人及电话:刘慧瑾0771-5713861
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7月6日